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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二次公告(BT)
发布时间:2012-09-25 人气:


招标二次公告(BT)

(资 格 预 审)

项目编号:苏九代[2012]062号

1、淮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含附属工程)(BT)根据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投资复【2011】285号文件批准进行建设。拟采用 BT方式 实施该项目。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原属房屋置换、地方政府配套和银行贷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卫生局的委托,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淮安区梁红玉路东侧、山阳大道南侧  ;

(2)建设规模(结构类型):  总建筑面积:46384.05㎡,地上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8294.35㎡,框架剪力墙结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 23层 建筑面积21178.25㎡;实验检验楼 5层 建筑面积4788㎡;妇幼保健楼 5 层建筑面积12328.1㎡。地下建筑面积:8089.7㎡   ;

(3)合同估算价:  8500万元   ;

(4)招标范围: 中标人按照BT投资模式建设,建设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     ;

(5)计划开、竣工时间及工期:2012 年10月30日~ 2014年8月20日,工期  660  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 优良   。

(7)建设费用分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30日内付30%的工程审计结算款,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30日内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中标合同价款5%)外所有余款。信誉保证金在工程开工期不计息,开工后按有关规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基础验收合格后退还。如果不按期退还,每日承担银行商业贷款日利息的120%。如乙方未中标,甲方向乙方无条件无息退还信誉保证金。

(8)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在报名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户,开户名: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号:504058207471,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淮楼支行。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十日内投标单位的信誉保证金无息退还。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淮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BT)土建、安装(含桩基)                                

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壹个 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8、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壹级以上(含壹级)  ;

(5)拟选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   2011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7)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0)市场准入:企业具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具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施工企业进淮备案手续(淮安市以外的施工企业须经淮安区建工部门备案)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需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1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2) 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13)财务状况: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有一定的融资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乙方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投资的35%,并须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项目的自有资金是指融资人针对本项目投资的自有资金,这些资金只能用在该建设项目上);提供有效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4)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5)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9、请申请人于2012年 9 月 24  日至2012年 9 月 28 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8:00(不含节假日)到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授权委托人须是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报名时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

(2)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11、投标人产生办法: 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采用合格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入围方式,邀请参加工程投标。

12、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整,售后不退。

(2)《资格预审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2年 10 月 9  日15 时30分  (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报送资格预审材料的同时需携带资格预审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予以核对备查。

(3)本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  

13、建设单位联系人:吴震

   联系电话:13801406869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66号

联系人: 杨志刚

电  话 : 0517- 85883069、13705230559

传  真 : 0517- 85910399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经办人证号(签字):  

二0一二 年 九月 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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