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资 格 后 审)
项目编号:苏九代[2013]026号
1、淮安区顺河集镇大桥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淮发改审字【2013】68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境内 ;
(2)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桥梁一座,长31米、宽8米 ;
(3)合同估算价: 约80万元 ;
(4)招标范围: 桥梁土建 ;
(5)计划开、竣工时间及工期:2013 年7月1日~ 2013年9月28日,工期 90 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桥梁一座
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企业2011(或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 ;
(5)拟选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 2012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 公路 工程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7)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需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为B级,并提供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投标企业必须按照淮政发[2013]68号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报告,淮安区外投标企业可向属地或在淮安区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申请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报告采用淮安区制定的“标准”和“格式”)。(注:开标时未提供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 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4)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8、请申请人于2013年 5 月 27 日至2013年 5 月 31 日上午8:30至11:45,下午14:00至17:00(不含节假日)到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授权委托人须是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报名时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
(2)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招投标网、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叁佰元整 、 图纸复印费为人民币 壹佰 元,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3年 6 月 18 日 下午14时30分 (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11、建设单位联系人:曹开双
联系电话:15952353600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98号
联系人: 杨志刚
电 话 : 0517- 85883069、13705230559
传 真 : 0517- 85910399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经办人证号(签字):
二0一三 年 五月 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