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招标公告.doc
发布时间:2017-02-14 人气:

招 标 公 告

(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 苏九代[2017]032号

    1、 淮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楼、实验楼内部装修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16】43号文件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淮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楼内部装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现已落实。

    2、受淮安市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新城区梁红玉路东侧、山阳大道南侧            

    (2)合同估算价:1291万元 。                                        

    (3)建设规模:  装修面积21178.25平方米,二十三层  (含二次装饰装修设计23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22层给水指挥中心、设计面积19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建筑、安装(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9月10日  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 建设费用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合同价款的15%,首次付款后第12个月付至审定价款的30%(该工程须经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第24个月付至审定价款的45%,第36个月付至审定价款的60%,第48个月付至审定价款的75%,第60个月付至审定价款的100%(以上支付均不计息)。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注: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网上报名时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牵头人进行报名。】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以及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以装饰装修企业为牵头人。(资格预审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注:1.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工作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经查询后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及注意事项:

     ①、请申请人于2017年 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100元在资格预审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②、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③、资格预审文件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申请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申请人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由申请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预审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④、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CA锁准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预审现场工作人员处。

     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申请人放弃投标处理。

     ⑥、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⑦、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⑧、 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鉴于目前情况,要求申请人采用能符合要求的制作软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电子资格申请文件)。软件使用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新点公司淮安客服:陈超(电话13770370470)李仕龙(电话18360702913)

投标工具下载:点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界面的 “用户登录”下方点击“新点投标工具”即可。

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申请人提供投标备份光盘,备份光盘由申请人自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的非加密预审申请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备份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24日9 时00 分;

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 一 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

    10、投标人产生办法:采用合格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入围方式,邀请参加工程投标。

    1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 13日至2017年2月 17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0517-85189609 、85189618

    13、建设单位联系人:吴震

              联系电话:13801406869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98号

    联系人: 杨志刚

    电  话: 0517- 85883069

    传  真: 0517- 85910399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H0219(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七年二 月 九日

Copyright © 2012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楚州分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