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中央空调管道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中央空调管道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中央空调管道改造工程(DJDZFCG-竞谈-201805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95.7万元,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次控制价的总价及各分项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采购项目是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中央空调管道改造工程。
(3)工期为二年(四个阶段施工)
每年第一阶段(约)4月10号至5月20号
每年第二阶段(约)9月20号至11月5号
(该事件为预计,具体时间根据气温而定)
(4)付款方式:根据工期进度,经过审计部门和监理签字后,付工程完成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谈判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谈判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谈判供应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谈判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谈判供应商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经理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谈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8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则无需提供。(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打印的网络版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0.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说明: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18条。
四、谈判文件发布及获取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17日。谈判文件由谈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获取,报名费为300元/份。报名需携带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咨询人:刘女士 电话: 13236238919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9年 01 月23 日 14 : 30 (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刘女士 电话:13236238919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金额: 10000元,谈判供应商提供现金,采用信封密封,现场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待谈判程序结束,成交结果确定后退还。中标的谈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1、中标的谈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人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但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八、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1780320936
联系地址: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3236238919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236238919
联系地址: 淮阴区南昌路中业慧谷A03栋205室 邮编:223300